关于抓紧进行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3-12-21 来源:
作者:财务处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了充分调动各学院在学费催缴工作中的积极性,根据校财字[2003]3号文件,从今年开始,学校已试行将收入到位情况与预算指标挂钩的办法,即在年初下达本年度各学院业务费指标时未全额下达,只下达了80%,预留了20%在年终视收入到位情况分别对待。2003年拟按以下方案执行(以后年度方案另订): 凡2003年12月31日之前欠费率在15%及以下的学院(系),预留的20%业务费全额追补; 凡2003年12月31日之前欠费率高于15%的学院(系),预留的20%业务费只追补10%。 现年关已近,请各学院组织力量抓紧时间进行欠费催缴工作,欠费学生名单请向财务处收费室索取。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03年12月19日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