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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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线上开具电子发票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4-06-26 来源: 作者: 编辑:程镇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简化财务业务流程,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实现财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的工作目标,2024626日起,财务处启用电子发票线上审批、开具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票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开票类型

开具的电子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开票流程

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登录学校智慧服务中心,选择“办事流程”--“财务处”--“开票申请”,填写相关内容,提交合同附件等信息;

审批开票: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流转到相关环节审批后开具电子发票

1.资金已到学校银行账--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直接流转到财务处开票开具电子发票

2.资金未到学校银行账户--借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申请通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流转到财务处科长审批再流转到财务处开票人员开具电子发票

获取电子发票:审批流程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流程的开票--票据文件下载处下载电子发票。

温馨提示

(一)关于预借发票:资金未到学校银行账户时可以办理预借发票,按照“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一般预借发票不超过两次。

(二)关于冲销预借发票预借发票超过一个月,在款项未到前,系统将定期向申请人发送提醒信息同时显示该发票流程处于待办未结束状态,特殊情况需及时说明,否则将暂停本人办理线上开具电子发票事项

(三)关于资金到账办理相关手续:款项到账后,申请人打印来款认领单并上传,携带相关资料至财务处办理上账手续本次流程结束。相关业务办理地址:

科研业务请到综合楼财务处403办公室办理;

非科研业务请到综合楼财务处404办公室办理;

后勤业务请到综合楼财务处414办公室办理。

五、开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综合楼财务处422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88661540。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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