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和《湖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并依据省人大批复的2017年度的绩效目标,现将本年度开展的2017年学校整体支出和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校按照绩效评价的法规制度及湖北省有关绩效评价的工作部署,将“绩效评价”视为积极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设计了基本健全、合理的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客观总结成绩,正视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改进措施,将绩效评价成果全面切实地加以引用,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及政策制度依据。
二、绩效评价范围
1、2017年学校整体支出。
2、2017年学校项目支出,具体包含:
(1)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
(2)2017年学生资助专项;
(3)2017年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经费;
(4)2017年债务付息专项;
(5)2017年不可预见费专项。
三、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工作紧紧围绕学校“提质、进位、百强”目标,以“质量提升年”为主题,总体完成了2017年绩效目标,实现学校职能的全面履行,促进了2017年学校工作任务的完成,核心办学指标稳步提升。
在整体支出6大目标86个指标项中,64个指标项完成或超额完成绩成效指标值,其中,21个指标项超出绩效目标值30%以上。22个未达到绩效目标值,其中,偏差率大于10%的指标项有15个,偏差率在5%~10%之间的指标2个,偏差率小于5%的指标5个。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0.7分,等级为优。
附件1:2017年湖北大学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表.xls
附件2:2017年湖北大学学生资助专项绩效评价自评表.xls
附件3:2017年湖北大学高校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绩效评价自评表.xls
附件4:2017年湖北大学债务付息专项绩效评价自评表.xls
附件5:2017年湖北大学不可预见费专项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
附件6:2017年湖北大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湖北大学
201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