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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起学校正式实行“零余额账户”

时间:2004-09-15 来源: 作者:财务处 编辑: 浏览次数:
  “零余额账户”是我国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后财政收付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其目的通过“收入直缴.支付直达”,实现资金支付全过程的透明化,实现资金支付手续的规范化,减少或避免在资金收付环节上的腐败行为。实行”零余额账户”后,学校的理财理念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可概括为以下五点:1.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只见指标,不见钱”;2.从管钱转为管指标;3.按计划用款,没有申请用款计划,就不能用钱;4.各单位将逐步取消“银行存款”余额,真正实行银行存款零余额;5.各学院.处(室)要确定一个申报和使用指标额度的联系人。每月15日前向学校财务处申报下一个月的用款计划,学校于每月20日前汇总向省教育厅财务处申报下一个月的用款计划。如果所申报的用款要变更,则必须在当月10日前办理用款计划额度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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