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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并召开会议布置收费工作

时间:2003-05-26 来源: 作者:财务处 编辑: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明确学校各方面在收费工作中的责任,学校最近出台了《湖北大学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
  文件强调,高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各类学生必须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各类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学生、社会以及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
  文件要求,学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管理机构,在学校分管财务的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对全校学费、住宿费进行管理,包括收费项目的立项、收费标准的审批、费用的收取、分配、使用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专门的收费工作机构。学校收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学费、住宿费的收缴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征收、管理、催缴和约束机制。
  文件对收费工作的管理与协调,收取、催缴与分配,缓交与欠费处理,退费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5月21日下午,学校在有全校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就此项工作做了专门布置。会上,财务处处长沈子木同志就学校目前的欠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做了说明,同时对文件中的重要条款进行了传达,并要求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学生,要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
  最后,吴传喜校长强调指出,收费工作政策性强,财务处要加强和规范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费收缴工作,统一协调,齐抓共管,要责任到人,多做工作,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真正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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