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优惠政策,提升教职工的福利待遇,现就个人养老金抵扣个税政策、2025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及相关退税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养老金抵扣个税政策
(一)政策背景
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于12月15日推广至全国。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二)抵扣标准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意味着,您在今年(2024年)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存的金额,可以在计算2024年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降低您的税负。
(三)重要提醒
目前距离2024年结束尚有时间,老师们仍有机会在今年内缴存个人养老金,以享受2024年度的税收抵扣优惠。请有意愿的老师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操作流程
您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缴存后,您将获得相应的扣除凭证。虽然个税APP已上线“一站式”申报功能,可直接获取您的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用于申报扣除,但您仍需妥善保存扣除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五)汇算清缴与退税
每年3月至6月,在进行上一年的个税汇算清缴时,如您已缴存上一年度的个人养老金并希望享受税收抵扣,需在个税APP中自行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个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2.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选择“个人养老金”项目,并输入相应的缴费金额。
3.提交申报后,系统将自动计算您的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如您存在多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退税金额将直接打入您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2025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一)确认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需在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单位。因此,请老师们务必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2025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
(二)确认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老师们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并确认扣除比例和金额。
(三)操作流程
1.下载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进入功能界面。
2.点击“一键带入”,核对并确认2024年度的扣除信息是否无误。如有变化,请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删除。
3.如有新增的扣除项目,请在确认已有信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界面,进行新增项目填报。
4.完成所有信息的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提交成功即可。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老师们务必重视个人养老金抵扣个税政策及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咨询学校财务处或税务机关。财务处联系人:闫雪,咨询电话:02788664038,税务机关咨询电话:12366。
湖北大学财务处
2024年12月18日